基本業務執掌一、戶籍登記作業:1.補填、更正記事登記。2.身分登記:包括出生、結婚、收養、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終止收養、死亡、離婚、認領、出生地之登記。3.遷徙登記:包括遷入、遷出、住址變更登記。4.特殊註記登記:包括監所人犯、查尋人口、褫奪公權等之登記。5.印鑑登記:包括初登、變更、註銷之登記。6.門牌編釘登記。7.更正或變更登記。8.撤銷登記。9.註銷登記。10.初設戶籍登記。二、戶籍文件核發作業:1.戶籍謄本之核發。2.印鑑證明之核發。3.門牌證明之核發。4.國民身分證之初、補、換發。5.戶口名簿之初、補、換發。6.結、離婚證明書之核發三、戶籍資料查詢作業,含日據時期與光復後。四、行政區域及門牌整編作業。五、戶籍巡迴查對及催告作業。六、國籍業務。七、其他作業包括:學齡兒童造冊、選舉造冊、臨時造冊、人口統計造冊、縣民申訴中心、自然人憑證申辦業務及各項便民措施……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