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不必再申請『印鑑證明』

  • 發布單位:行政股

【協助內政部地政司宣導】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當事人免臨櫃免奔波

🎯不必再申請『印鑑證明』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

 1️⃣:當事人應用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於「數位櫃臺」網站(https://dc.land.moi.gov.tw),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

   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民眾需使用自然人憑證,公司法人則以工商憑證辦理。

 2️⃣: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專業代理人的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

 3️⃣: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兼顧便民與權益

   保障。

 

✨地政司詳情連結: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1124?mcid=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