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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南庄鄉發放婦女生育津貼自治條例」第三條, 生育補助每胎為新臺幣壹萬元整,雙胞胎以上者,補助費依比例發給。

  • 發布單位:行政股

修正苗栗縣南庄鄉發放婦女生育津貼自治條例」第三條, 生育補助,每胎補助新臺幣陸仟元增加為壹萬元整,雙胞胎以上者,補助費依比例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