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如何申請掛失及辦理補證?

  • 發布單位: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

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如何申請掛失及辦理補證?
一、為防止不法人士拾獲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從事不法行為情事發生並為減輕當事人對國民身分證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國民身分證遺失時,請立即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二、有關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目前有三種申請方式:
1.請於上班時間親自或以電話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站,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系統辦理(24小時服務),選擇申請類別並輸入身分確認資料,以自然人憑證申辦。有關自然人憑證之申請其相關資訊,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3.非上班時間由本人親自以電話向本部戶政司辦理掛失(電話:1996)。
三、辦理掛失後,戶政事務所即將掛失紀錄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供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上網查證換補領國民身分證資料,以免遭不法人士冒用。請儘速親自辦理補發新證,遺失之舊證始失其效力。


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應注意何事項?
1.年滿14歲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未滿14歲者,由法定代理人為之,惟本人仍應到場核對人貌),以達到核對人貌防止冒領之目的。
2.應備文件如下:本人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當事人最近2年內彩色相片1張(相片規格詳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網址http://www.ris.gov.tw/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