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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遏止冒領國民身分證並檢附「冒領國民身分證且被判刑確定之案例一覽表」

  • 發布單位:行政股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戶籍法第75條第1項)

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戶籍法第75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