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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應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

  • 發布單位: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

為落實戶籍管理,民眾於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仍須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